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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自:证券时报·e公司
e公司讯,上交所发布并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自律监管规则适用指引第1号——公司债券持续信息披露(2023年修订)》。本次修订主要包括4个方面内容:一是优化整合前期信息披露规范要求。二是聚焦风险导向、优化披露标准。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披露规范性要求。明确发行人及其关联方境内外信息同步披露标准;强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托管理人对定期报告披露内容的核查职责;明确临时报告影响分析、发行人主要人员无法履职时应对安排的披露要求。四是明确破产环节和市场化重组的披露要求。充分考虑破产、被托管或接管等主体的实际情况,突出风险处置,强化破产或整体风险处置程序进展,破产和解、重整方案或市场化重组方案制定与执行,破产程序中专项审计评估报告等特有事项的披露要求;适当简化相关主体常规披露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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