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6月2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下简称突发事件应对法),将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为深入学习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不断推动学法用法工作纵深发展,9月5日,西平县应急管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组织开展(扩大)学习会,集体学习了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局党委书记马洪岗主持会议,全体人员参加。
会议指出,《突发事件应对法》是应急管理领域的基础性、综合性法律。此次修订,完善了我国应急管理制度体系,将应急管理体制改革的最新成果和实践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对于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里程碑意义。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突发事件应对法》修订的重要意义,增强学习宣传贯彻《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自觉性,以更加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力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各项工作。组织好专项学习。要把《突发事件应对法》的学习摆上工作日程,全面了解主要内容,深入理解实践要求,将与本职工作密切相关的条款牢记于心、践之于行,不断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的能力。广泛组织好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好法律“七进”活动,围绕法律的重大意义、重要制度,结合群众密切关注的热点问题做好普法宣传,让法律家喻户晓,在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冯占华 于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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