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案件中精神损失的判定标准是什么
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的确定标准如下:侵权行为的过错程度;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发过誓等具体情节;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侵权人的获利情况;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受诉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精神损害的赔偿数额根据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权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讼法院所在地的平均生活水平。
二、交通事故赔偿要求提供哪些证据材料
1.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社团法人登记证等。
3.原告在诉争的法律事实发生后曾有名称变更的,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
4.当事人为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中死者家属的,应提交死者第一顺序继承人的证明及继承人基本情况的证明。
5.提交肇事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相关关系的证明。
6.提供受损车辆的所有人、实际支配人、驾驶人的证明及互相关系的证明。
三、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时效
交通事故起诉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找法网提醒您,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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